关于园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一、园区“三定”要求
1.机构设置要求。按照《中共湖南xx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湖南xx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办〔2022〕17号)文件规定,园区内设“四局一室”(办公室、组织工作局、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局、开发建设局),另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项目推进中心)。
2.领导职数配备要求。领导职数配置为D工委书记(副处级)1名,D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副处级)1名,D工委副书记(正科级)1名,纪工委书记(正科级)1名,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2名,企业D委专职副书记(目前为正科级,新三定方案调整为副科级)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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