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县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37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21号)精神,2023年我县继续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县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之外,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1565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38条,政府网站公开6908条,微信微博公开46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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