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坚持以 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D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D中央加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X市委和X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不断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安排,现将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接收备案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5件,检察院报送1件。经审查,没有修改意见,全部予以登记备案。市 JC委和市人民法院无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1)市政府报备5件,分别为《X市吸引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管道天然气(CNG)价格标准的通知》、《X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X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X市2023年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检察院报备1件,即《关于建立X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审查、主动审查。2023年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向“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下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同时,我们还对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审查的内容和范围、报备审查的时限和格式、报备审查机构和联络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2023年7月14日在X市人大调研团一行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上,通过座谈交流、现场目录比对、查看公务网链接等,我市的做法得到上级的认可。2023年9月26日按照X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决议决定的通知,对关于财经类、法制类的决议决定共十三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报送。2023年11月10日按照X〔2023〕X号文件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决议决定集中清理的要求,备工委进行自我梳理并沟通市政府办及相关单位完成上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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