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心得体会:守好清廉本色筑牢振兴根基
近日中央两办发布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起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热议和专题学习。这份文件以“严管厚爱”为基调,既为我们基层干部划清了履职红线,又为我们扎根农村、服务群众提供了方向指引。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廉洁履职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乡村振兴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一、以“清醒”为基,让纪律规矩成为履职的“指南针”
新修订的《规定》紧扣新时代农村工作实际,将“微权力”监督作为重点,针对村级事务决策、集体资产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要求。例如,《规定》明确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这对我们乡村干部而言既是规范,更是保护。过去,个别村干部因决策不透明导致群众误解甚至矛盾激化,如今通过制度约束,既能防止“一言堂”,又能凝聚干群共识。
学习过程中,我对照典型案例剖析自身工作,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是否全程跟进资金使用。在落实低保动态调整时,是否严格核查每一户家庭情况。《规定》的每一条款都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它提醒我们,只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在繁杂的基层事务中不偏航、不走样。
二、以“为民”为本,让群众满意成为检验成效的“试金石”
新《规定》特别强调“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明确提出基层干部要“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回应合理诉求”。这让我联想到我们乡 JW正在处置的某村群众 XF举报件中因村组杉树林砍伐地界模糊,村干部处置不力,不正确履职的过程。起初,村干部未充分征求村民组意见,便与林木砍伐老板签约,导致部分群众阻挠施工。后来通过乡工作专班逐户走访,召开村民组代表会重新协商补充条款,将村民组应得的2500元归还给村民,最终实现矛盾化解。这一教训印证了《规定》的现实意义——廉洁履职的核心,在于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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