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根据《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XX省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结合2023年我市实施林长制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各县(市、区)2023年度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考核。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组织实施,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林长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考核工作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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