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医保定点医院2023年第二季度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全市各医保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X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医保规〔2021)1号)精神和《XX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条款约定,2023年第二季度,我中心联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对我市市区医保定点医院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日常检(巡)查。现将检(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巡)查基本情况
日常检(巡)查方式主要有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驻点督查与巡查相结合等,内容主要有病房现场查看、收费清单与医疗发票查阅对碰、病历审核等。2023年第二季度累计派遣检(巡)查人员XX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X家,现场核查住院参保患者32XX5人,核对住院病历3103份。根据检查现场情况,各定点医院基本建立了相应的医保管理制度,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在住院管理方面较前有一定加强,人均住院天数、住院人次、住院费用得到进一步控制,绝大多数医院能够做到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结算方面均为直接联网结算;“三个目录''匹配准确度较高,总体上为参保病人提供较良好的医疗服务体验,医保管理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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