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按照《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3〕X号)要求,XX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XX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21所(另有153个附设幼儿班和193个教学点)。其中:普通幼儿园835所;小学383所;初中137所;高中30所;中职学校14所;高等教育学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素质教育实践学校5所;教师进修学院(校)8所。全市各级各类在校学生406026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62145人;小学在校学生161165人;初中在校学生90871人;高中在校学生60179人;中职在校学生19229人;高校在校学生(含成人高职)11405人;特教学校在校(在籍)1032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员工42963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7592人;小学教职工13032人;初中教职工11736人;高中教职工6838人;中职教职工2089人;高校教职工740人;特教学校教职工228人;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教职工119人;教师进修学院(校)教职工5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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