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xx队伍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xx队伍的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规避资金风险,确保队伍资金安全运行,根据《xx队伍资金安全管理暂行规定》,xx局将对全市xx队伍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全市xx队伍资金管理秩序,落实各项资金安全管理措施,协调、规范、监督各项资金收付业务,防止盗窃、贪污、挪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队伍资金安全运行,促进全市xx队伍财务规范化管理,推进财务工作正规化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资金管理
1.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情况。严格执行银行存款账目核对制度,每月出纳员和会计员根据单位银行存款发生额、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有未达账项的应当编制余额调节表。银行结算票据要限量购买,支票与密码分开存放。签发支票时要填写“支票使用审批单”,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并定期核对。无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擅自撕毁和抵押支票等;无非法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银行预留印鉴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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