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小火亡人”防范工作,历来是我市的薄弱环节,支队通过全面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将弱势群体、九小场所火灾排查防控帮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日常工作范畴,但“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仍然需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视,为坚决防范“小火亡人”火灾,支队在深入学习领会总队的工作部署上,全面剖析事故案例、综合研判火灾风险基础上,结合当前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小火亡人”火灾特点及暴露问题
结合省内情况和近十年来“小火亡人”火灾案例情况,主要特点为:一是从火灾发生的区域来看。农村自建民房火灾发生的数量较大,农村自建民房普遍是上世纪70、80年代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不足;从近十年亡人火灾情况来看,一半以上是农村留守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士、酗酒的鳏寡孤独人员。二是从火灾发生原因来看。农村自建消防组织无法履行消防职能,农村自建民房维修更新节奏减慢,维护保养几乎停滞,老旧电线未更换现象普遍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故障不能及时发现,普遍存在线路“超期服役”现象。近些年农村用火用电设备增加,电器设备增加致使电流增大,电线荷载增加,加之线路老化,极大的增加了电线故障发生火灾的几率。农村自建平房烟囱大部分为砖砌结构,红砖常年累月在高温、风吹日晒环境下,出现酥松裂缝现象,加大了烟囱滋火引发火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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