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总队会议和市安委会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总队“三十五条意见”落实,坚决守护“平安牡丹江”建设成果,坚决稳控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动地方D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推动系统治理。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分析本地消防安全现状及问题,积极向D委政府请示汇报,将消防工作融入D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特别是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借助“国考”“省考”“市考”等契机,推动D委政府解决一批制约消防安全工作的瓶颈问题。加强与人大、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将制约消防事业发展难题上升至法规层面予以解决。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D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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