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组织程序、持续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办会质量效率、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制定xx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xx局机关会议管理主要包括省厅级(含xx局、总队)会议、全局性工作会议和xx局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条xx局机关会议由办公室统筹、相关科(室)具体承办。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部xx局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六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从紧控制、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时间,严禁超规格、超预算办会,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凡是能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召开会议;凡是能够合并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单独召开会议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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