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引导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推动小农户与村级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增收项目入户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范围
综合考虑沿路沿线、资源禀赋等条件,以“统一规划布局、力争一村一品”为原则,选取2—3个产业特色村作为庭院经济示范村,整村(30%以上常住户)或整组(50%以上常住户)推进,其他村具备发展庭院经济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可纳入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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