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建设农业强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XX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XX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X百千万指发〔2023〕1号,下称《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全市10个县(市、区)市D委、政府(管委会)。其中,XX区、XX区、XX区、XX区、XX市、XX市、XX市、XX县和XX县等9个县(市、区)参加2023年度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具体结果以省考核结果为准,市级不再组织考核;XX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由市级组织考核。
(二)全市84个乡镇以及27个涉农街道(附件2)。
(三)承担2023年度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任务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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