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从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进行。9月29日,社会事业委联系县妇联会邀请教育专家在实验中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家长、教师300余人聆听讲座,县科教育局制作全程视频,转发全县各校播放观看,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300余本。二是重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10月27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县政府及县法院、检察院、科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县GA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卫健局等10个单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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