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是保证群众“水缸子”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D的XX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源头水质安全,今年4月份以来,人大环资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部分水源地进行实地查看,通过听取汇报、与乡镇及村民代表座谈等形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联合县水利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供水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集中式饮用水供水规模的取水点,结合水源地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规划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基础依据。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已先后划定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9处,其中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处,乡镇级“千吨万人”8处,乡镇级“千人以上”3处,农村“千人以上”2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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