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首问负责制
一、群众来中心咨询办事或来电话来访,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咨询办事或来访群众,应以认真的态度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
三、属于首问负责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必须认真释疑解惑,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注意事项、需补交的材料以及办理程序;不属于首问负责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引导积极办事人员到承办科室,找到具体责任人交代办理;针对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负责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一同解决。
四、办理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管理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要耐心解释,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属于电话咨询或举报的,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详细登记在册,告知相关科室办理,并将反映内容及办理情况汇报主管领导。
五、行政办公室负责首问负责制的检查、落实,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群众咨询生冷硬推不作为、推诿塞责不干事的科室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行政处分。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