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委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守忠诚、担当、服从、自律、务实、高效的总体要求。
二、严守工作纪律。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非议领导或他人;不准外带、挪用、私用公共资源;不准串岗闲逛、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维护公共道德和D委工作的严肃性;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打牌、手游、淘宝购物、网络聊天;不准在公共办公场所接待私人朋友;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办理私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实际经营控制某企业。
三、端正工作态度。要坚决服从工作大局、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推诿、敷衍塞责;搞好各业务口之间的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承办责任人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履行职责,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四、展现良好形象。办公场所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个人衣着得体大方,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接人待物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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