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队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模式,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X委编委〔XXXX〕X号)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镇(街)权责清单和加快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X委编办〔XXXX〕XXX号)文件精神,整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组织机构
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召集人。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X资规分局等单位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和列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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