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近年以来,国内接连发生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火灾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我地区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的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我地区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严峻的安全形势。石化企业和各类油气供应储存场所关乎国民经济命脉,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扑救难度极大,火灾危险性极高,极易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加之我地区正处于夏季,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各类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极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全地区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我地区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统一到xx局D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吸取国内外类似火灾事故教训,围绕“xxx发生这样的火灾怎么办”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以对D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我地区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的安全工作。在石油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力量的作用开展监督与管理活动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石油企业安全监督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纠正企业生产中存在的不合理行为,减少石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防止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得到了企业管理者的高度关注,安全管理部门在深入分析现场监督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制订高质量决策,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针对性与系统性。
二、立即部署开展石化企业和油气供应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在xx局部署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企业单位等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处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要求,立即对当地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采集、炼制、加工企业和供应储存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为:上述场所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胁城市安全的;生产装置、设备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道路、水源和固定、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度不落实,灭火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工作中要联合安监、质监、商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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