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严格贯彻执行MZ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MZ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D章程》《中国共产D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及《县委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高举旗帜、向D中央看齐。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ZZ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立D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带头践行D的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顺应群众期待,切实肩负民生之责,深入实施民生工程,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奋力推动高质量超常规发展。
(四)坚持MZ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MZ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县委常委在D性原则基础上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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