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的思考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而经济的良好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强力支撑。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各类金融新业态逐渐显现,金融潜藏威胁日益加大。我国金融实行的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政策,存在职责不清、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配合也存在不足之处。目前,我市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实践,但仍然存在体制不畅、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现实意义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D的十八大以来,XXX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发展大势。总体上看,我国金融形势是良好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同时,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因素综合影响下,我国金融发展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方能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切实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伴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和创新,金融业已步入了常态发展期,进入了常态化发展的格局,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已成为各级政府当务之急。
二、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监管不到位。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机制的建设,更多是根据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的金融机构的特点和需要设定的,针对各地具体金融机构监管的建设不多,有效性相对不高。同时,目前很多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仅仅设立了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根据法律分工,人行已将大部分金融监管权限划分给银监局。而银监局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对于银行监管往往无能为力。而保监会、证监会设置分支机构较少,很多地方基本没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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