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委、县政府始终将美丽生态视为最大优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不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成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样板村。笔者系统地考查了我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过程,得出该县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主要体现在对局部与整体、重点与普遍、数字和技术、治理与发展的统筹结合。
一、我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统筹整体与局部:村容村貌与农家庭院的同步美化
我县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尤其注重整体和局部的统一。从整体来看,村容村貌的改善集中体现在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首先,着力提升河道、污水管网、垃圾清运、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容村貌的“干净、整洁、有序”。在实施“十百”工程期间,通过“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六化”工程,较大程度地改变了全县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其次,着力提升农村空间美感,为村容村貌增添独特魅力。我县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期间,巩固“六化”成果的同时综合考虑村庄地理风貌和人文景观的不同类型,结合所处风情带的整体风格要求,科学规划,确定村庄的总体格调,不断彰显村庄的特色。
从局部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是村容村貌的整体提升,而且涉及农家庭院的微观整治。自2008年以来,我县持续开展庭院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就庭院整治的质量而言,我县不断提升美丽庭院的创建标准,不断丰富美丽庭院的内涵,进而提升农民的生活品位。第一阶段主要突出清洁、整齐、协调、绿化等外在美元素;在第二阶段着重对庭院韵味、家风家训等文化元素的植入;而在第三阶段则进一步突出对“家庭勤劳致富美”“文化文明内涵美”等文化追求,鼓励村民植入绘画、孝道故事、和美邻里等元素提升美丽庭院内涵。就庭院整治的数量而言,我县推动美丽庭院分类建设同时,逐年扩大美丽示范庭院的覆盖面。2008年至2017年期间,全县每年80%左右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合格家庭”标准,20%左右的家庭被评为“庭院整治示范家庭”。2018年至2021年,每年实现全县所有农户达到美丽整洁庭院标准,其中35%以上的农户达到美丽精品庭院标准,5%以上的农户达到美丽示范庭院标准。2022年,全县“美丽庭院”比例达到45%,完成了45000户美丽示范庭院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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