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生命重于泰山-X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ZZ高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落到实处。强化燃气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促进我县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依规,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城区燃气行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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