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革命先烈和不畏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可贵品质,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和继承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举措,对于培育民族精神,激励和鞭策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宗旨,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队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研究策划,精心组织部署,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把纪念活动抓实抓好。
二、立足实际,广泛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坚持务实节俭,突出活动内涵,注重实际效果,在队伍内外营造缅怀英烈、祭奠英雄、关爱英烈家属的浓厚氛围。
(一)开展专题教育。各单位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缅怀革命先烈专题教育,通过采取阅读红色书籍、观看红色影片、宣讲英雄事迹、召开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他们舍生忘死、奋勇拼搏的先进事迹和不畏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从革命先烈和英烈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中汲取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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