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局工作规则和岗位职责
第一章领导职责
第一条区xxx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xxx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并受局长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二条局长、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以下简称局领导)要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局领导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处理的重大事项,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请示报告;事前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区xxx、xxx重要会议后要及时通报情况。有关会议文件应送相关局领导传阅后交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第二章决策程序
第四条区xxx工作实行科学MZ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决策评估等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各方面意见、建议。
第五条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财税改革政策措施、财政预决算草案和财政规章等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区xxx提交区xxx、xxx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以及各业务科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政策建议,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或经专家、咨询机构论证;涉及相关单位的,应充分协商讨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局各业务科室必须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的各项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并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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