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结合xxx工作实际,现将局LDBZ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
一、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LDBZ应坚持和健全MZ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D内MZ,努力提高科学决策、MZ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LDBZ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MZ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D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LDBZ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MZ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MZ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LDBZ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
(一)研究决定贯彻落实D的路线方针、政策、D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决定经济建设、ZZ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D的建设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的重要政策;研究决定有关稳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置、重要XF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三)研究决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研究决定xxx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
(五)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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