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街道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进一步规范X街道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消除和减少食物中毒隐患,有效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X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站所各负其责”、“属地和行业共同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五级监管”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要求,街道食安办、各村民委员会等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街道食安办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负责对辖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负责专业加工服务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街道卫生院负责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各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机制和本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自办宴席举办者、承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各自承担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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