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综述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管理要求,旨在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第二条定义
1、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2、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其他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章部门权责
第四条审计中心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经授权实施各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操作流程规范
第五条内部控制的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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