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JW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决定近期对全市D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单位
(一)市直单位
随机抽查市直单位(含下属单位)。
(二)县(区)单位
县(区)四大班子机关、公检法单位;随机抽查2个县(区)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此外,检查县(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
以各单位领导干部为主,重点抽取近两年搬迁新址的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检查近年来集中整治后,是否存在老问题反弹等情况。
(二)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编制和购车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看有无超编制购车、超标准购车、未批先购、无牌上路、借车、擅自向下级单位配发公车、车辆长期停驶不及时处置等情况)。
2.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和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看有无不按要求张贴公车标识、不安装或不维护北斗定位设备导致脱离监管、不使用或不充分使用信息系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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