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接诉即办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街道工委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认真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动态掌握、及时分析接诉即办市级考核排名情况和区级全量考核排名情况。注重配强接诉即办专班力量,安排信念坚、敢担当、本领强、作风硬的干部进入专班工作。
第二条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XX区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按照XX区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在申报周期内,按照区里统一要求,由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片区、各部门接诉即办考核排名情况,推荐1名机关干部(副处级及以下均可)及1名社区工作者作为区级接诉即办“办件先锋”人员。
(二)XX街道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结合XX街道接诉即办工作实际情况,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办件先锋”由各办、队、中心推荐上报,评选工作专班择优审定。每次评选XX人,其中:公务员XX人,事业人员XX人。各办、队、中心每季度根据实际在岗人员(含处级领导),分别推荐XX名“办件先锋”。其他机动名额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机动名额数量具体视有关工作排名及履职尽责等情况酌情增减。
(三)XX街道社区工作者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结合XX街道接诉即办工作实际情况,接诉即办“办件先锋”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办件先锋”由各社区推荐上报,评选工作专班择优审定。每季度评选XX人,其中:社区书记XX人,各社区XX人,其他人员(含商务楼宇工作站、社区工会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垃圾分类专班、文体中心、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XX人。第四季度结合全年接诉即办工作评比,第四季度评选社区书记XX人,共评选X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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