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医疗机构医院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精神,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面深入、持之以恒地开展“红包”、“回扣”问题治理,破除“潜规则”,形成新常态,凝聚正能量,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通过第三方医院满意度调查发现“红包”线索,通过XF、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回扣”线索,组织重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遏制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势头,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长期目标:把深化“红包”、“回扣”整治工作作为每年卫生计生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创建无“红包”、无“回扣”、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
三、治理重点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便,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即“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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