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外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公司的日常安保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公司
区域的全部安保工作。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服务外包关系,不是劳务派遣关系。甲方将安保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一个整体对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员工代表乙方进行服务。
第二条安保范围:公司或小区。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派出保安人员名在甲方安保范围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甲方物业范围内的安全。
第五条付款
1.每月的保安服务费用共计:¥元(不含税),大写人民币圆整。
2.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上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或收据。合同到期后,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安保标准、要求
1.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公司,并协助予以处置。
2.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当地 GA机关。
3.夜间应定时对合同约定安保范围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甲方要求的其他安保标准和安保要求。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遇紧急安保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迅速派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保护公司所有人员及财产,保证公司人员、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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