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典型材料
近年来,X县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抓办案、拓渠道、建机制协同推进,构建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点、检察特质的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目前,轻罪案件平均办案时限缩短至X天,办理周期同比缩减X%,轻罪案件逮捕率、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X.X%、X.X%,所办案件被告人上诉率、 GA机关复议复核率均为零。
一、从“办好案”着眼,增强轻罪治理的公正“底色”。注重案件程序公正。成立县级层面的“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组建“X名检察官+X名检察官助理+N名书记员”专业化办案组,全面推行轻罪案件集中移诉、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执行“四集中”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联办新模式,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认罪认罚、法律援助等诉讼权利的保障,确保“简程序不减权利”。注重矛盾化解公正。探索“接待群众凭热心、办理案件讲公心、促进和解用真心、释法说理有耐心、处理结果要顺心”的“五心”工作法,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轻罪案件办理始终,推进诉源治理,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X件,涉检 XF率、刑事案件申诉率均为零。注重案件实体公正。强化证据审查标准,综合分析、全面考量、辩证看待,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前科多、重新改造难度大的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该捕就捕、该诉就诉、从重打击、形成震慑,以“治罪”促治理。
二、从“拓渠道”着手,增添轻罪治理的为民“暖色”。实行“不起诉+检察意见”。加强不起诉案件内外部沟通衔接,对应当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案件,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共送达检察意见书X份,均获采纳。对应当给予非刑事、行政处罚措施的不起诉案件,落实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赔偿损失等处罚,采用多种方式帮助被不起诉人悔过改过,对X个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X万元,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探索建立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向全社会释放“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的信号。实行“不起诉+检察建议”。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综合治理”的轻罪治理模式,深入剖析个案背后的症结根源、类案反映的社会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公共服务。X年以来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X件,范围涵盖执法、交通、住宿、食品、金融、未成年人等多个领域。实行“不起诉+公开听证”。根据轻罪案件可能引发争议的案件特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通过听证充分阐释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听证员从不同角度发表听证意见,把 PY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并以群众能理解接受的事理、情理、法理对拟被不起诉人开设“现场普法教育课堂”。对案情简单的轻罪案件,制定简易公开听证工作指引,简化程序性事项,做到案件公平处理、矛盾就地化解,已组织轻罪案件公开听证X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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