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32:xx县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2024-12-02 10:02:3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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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开展,加强城市裸土治理,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按照《xx县xx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xx县xx年扬尘污染改善进位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D的XX大精神和 XXX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的原则,开展城市裸露土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城市裸露土地扬尘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责任,从源头入手,科学治理,精准发力,形成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明确、措施方法得当、密切协作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xx县xx年扬尘污染改善进位方案》工作安排,本次裸地排查治理主要分为5类: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单位庭院、工地裸土。

(一)荒地空地。对政府收储的暂时未开工的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出租土地裸露地块应当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储备土地临时用于停车场等其他用途的,必须硬化或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措施不全或执行不到位的应停止使用。(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办、县城投公司配合落实)

(二)非硬化路面。加强城市非硬化路面及路肩的铺装硬化,加强城市破损路面修复,加强各类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减少扬尘入城。(县住建局牵头,县城市执法局、县交通局、各镇办配合落实)

(三)绿化带。对城市主次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等植草植绿或采取碎石覆盖等防尘措施。(县住建局负责落实)

(四)单位庭院内裸露地绿化。对绿化不达标、裸露土地未能有效绿化的新建庭院小区,不得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既有老旧庭院和小区进行系统的绿化提升和改造,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补植,更新退化草坪,提升绿地功能。(县创建办牵头,县住建局、城市执法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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