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以下文件。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三)《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9〕9号)
(四)《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鲁建建管字〔2022〕5号)
(五)《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鲁人社发〔2022〕10号)
(六)《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11号)
(七)《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第六条所属企业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角色履行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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