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74:xxx“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024-12-30 17:40: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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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x“三保”工作,防范“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风险,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x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风险定义

“三保”特别是工资发放风险事件,是指我x经过自身最大努力,已经或者预计可能无法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二条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三条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成立xxx“三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预算、预算执行、国库支付中心、社保、教科文、农林水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当出现“三保”风险事件时,“三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转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x“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做好本x“三保”特别是工资发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并加强与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以及各项民生政策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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