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局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项”制度的通知》(X〔2022〕X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X〔2022〕X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我局2024年度针对由我局负责实施及发布的,施行已满一年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2024年度我局纳入评估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均为由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评估,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具体情况
(一)《X市X局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评估情况
(1)文件名称:《X市X局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2)发文部门:X市X局
(3)实施主体:X市X局
(4)实施时间:XXXX年12月13日
(5)实施情况:为加快推动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XXXX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XXXX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于XXXX年11月13日出台了《关于印发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我局根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稳步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的拨付下达。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资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部分项目的年度安排数量和资金额度,并通过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提高了预算资金的执行效率。全市专利授权量连续13年居全省首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居全省前列。商标有效注册量自2020年起持续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驰名商标量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在全省率先安排1000万元资金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总金额2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并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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