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委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24年4月以来,在常委会分工联系领导带领下,系统学习领会 XXX XXX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研究确定重点调研内容。开展全方位、系统化监督调研,听取政府部门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并赴海曙、镇海、慈溪、宁海等地,实地调研市区两级中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机构和部分民营中医机构运行情况,与人大代表和相关中医药单位、名中医和中医传承人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市中医药事业以改革、传承、创新为主线,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医药强市建设。
一是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健全组织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中医药管理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等一批政策文件。中医药事业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政策,并于2021年起将每中医门诊和每中医住院床日补助标准从8元和15元提高到15元和30元,补助范围由公立医院拓展至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较好地支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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